(一)监督保险机构的保险人员贯彻执行《保险法》及各项金融政策,协助保险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。(二)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,建立规范化的竞争机制,促进保险事业稳步,有序健康发展。(三)维护保险人利益,反映保险人的共同愿望和建议。(四)维护被保险人利益,根据保险市场的需要,制定鞍山市保险行业自律公约。(五)协调保险机构之间在展业,理赔过程中的矛盾,争议及涉及共同利益和问题,把同业竞争引向公正、公平、有序的轨道。(六)监督保险机构开展对保险专业人员、代理人、营销人员的培训,协助保险监管部门做好对代理人、营销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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